网上设置“兼职模特”陷阱 这个“服装商人”领刑!
时间:2026-06-02
来源:桐城市融媒体中心
近日,桐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网络强制猥亵案件,被告人王某某(化名,自媒体从业者)假借招募寄拍模特为名,诱骗、胁迫多名女性实施网络猥亵行为,最终因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
经查,自2024年以来,王某某通过网络聊天软件,虚构服装商家身份,以招募服装寄拍模特兼职的名义接触年轻女性,并以作品试拍、数据测量等需视频审核为由,诱骗被害人裸露身体私密部位,期间王某某私自录屏。事后,王某某为满足个人欲望,以掌握的私密视频为要挟,胁迫数名被害人继续通过网络视频聊天的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等实施隔空猥亵行为,致被害人身心遭受严重损害。
到案后,王某某当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对部分被害人进行经济补偿并取得谅解。
桐城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为满足个人欲望,通过网络诱骗、胁迫多名女性暴露身体隐私部位等,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综合考量王某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取得谅解等法定情节,酌定从轻处罚,判决王某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
针对本案,法官指出,法律上的“猥亵”行为,不仅包括物理接触,也包括强迫或诱骗他人暴露身体、观看淫秽行为或制作淫秽影像等非接触类行为,其根本特征是侵害了他人的性自主权和人格尊严,被司法机关认定为侵害人身权利的犯罪。
法官提醒:随着网络兼职、线上社交日益普及,以“寄拍模特”“网拍兼职”“素人试拍”为噱头的网络诈骗、性侵陷阱层出不穷。本案再次敲响安全警钟。广大青少年、年轻女性务必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拒绝任何以“身材审核”“私密试拍”为名义的视频裸露、私密拍摄要求;面对陌生网友、所谓“商家”的不合理、私密化要求,要果断拒绝、及时拉黑,切勿轻信高薪兼职谎言。一旦遭遇网络胁迫、隐私威胁、网络猥亵等不法侵害,切勿因羞耻、恐惧选择隐忍,要第一时间留存聊天记录、视频录像、转账记录等证据,及时告知家长、老师,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倪强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