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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桐城市产学研用合作和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03

来源:桐城市融媒体中心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桐城经开区管委会,双新产业园:

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支持产业发展二十条2.0版》(桐人才〔202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度桐城市支持产学研用合作和成果转化项目申报集中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用合作关系并共同开发项目(以下简称“产学研用合作项目”)、企业引进带有高新技术研发成果、专利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人才、实现项目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项目(以下简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在申报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2)申报企业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申报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用合作项目,企业需与高校院所合作并共同开展项目开发满一年,企业效益明显。

②申报企业引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引进人才须在企业开展实质性工作,并在企业工作期间帮助企业取得相关项目成果和实现产业化,效益明显。

三、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产学研用合作项目”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桐城市企业产学研用合作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

②企业与高校院所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技术合同)、企业向高校院所支付资金的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院所给企业开具的正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③相关附件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或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企业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能反映技术和创新水平及成果的佐证材料等。

申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桐城市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助申请表》(见附件2)。

②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信息表、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相关附件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或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近一年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证明,引进人才的合作协议,能反映企业和引进人才水平的佐证材料(鉴定证书、检测报告、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科技计划立项批文、用户报告、获奖证书、各类人才计划批文、合作协议,符合优先支持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均为复印件)。

以上材料原件审核单位查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四、注意事项

1、支持产学研用合作企业和成果转化项目资助申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企业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市科创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核认定。

2、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集中受理时间为2025年3月1日—3月31日止,申报企业根据材料要求报送项目资助申报材料,连同《桐城市企业产学研用合作资助申请表》或《桐城市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统一报送至市科创中心,逾期本年度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申请。企业在“文都英才服务管理平台”填报时间待线下审核结束后另行通知。

3、企业与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开发的同一个项目以及企业引进人才实现成果转化的同一个项目不重复享受该项政策。

4、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个人和单位,除予以通报,取消当年以及之后的申请资格,纳入诚信黑名单外,由责任部门追回相关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联系方式

申报工作联系电话:0556-5639815,联系人:张迪 胡亮亮

信息系统咨询电话:0551-64462818   安徽兴博软件

材料报送地址:桐城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305室(龙眠中路2号市民广场原市委大院内)

附件1、桐城市企业产学研用合作资助申请表 

附件1:桐城市企业产学研用合作资助申请表.docx

附件2、桐城市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助申请表

附件2:桐城市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助申请表.docx

桐城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8日


编辑:占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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