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文旅宣传片服务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5-01-17
来源:桐城市融媒体中心
桐城市文旅宣传片服务招标项目,相关资料已齐备,招标人为桐城市融媒体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投标须知
1、项目名称:桐城市文旅宣传片服务招标项目
2、项目单位:桐城市融媒体中心
3、项目地点:桐城市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最高投标限价: 12万元
6、项目概况:拍摄制作1个时长5分钟左右的桐城文旅宣传片,包含专题片解说词撰写,且撰稿人曾担当知名文化类纪录片、电视剧等影视作品撰稿;配音具有一级播音员主持人及以上资格;专业广播级摄像设备(高清)和专业摄像师拍摄,视频格式为高清 MP4 或 MPEG 格式,原始画面质量 1920P*1080P;成片画面清晰、节奏明快、富有感染力。
7、周期: 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要求 。
8、质量要求:合格。
9、报价金额含完成本次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报价超过本次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10、支付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无。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一)技术部分(90分)
(二)商务部分(10分)
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评委会对通过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综合评分评审的投标人,根据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评审情况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评分相同,则由招标人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参加开标会的)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服务质量承诺函(格式自定)。
(二)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评分部分要求提供的材料。
(三)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首轮报价表;
3、二轮报价表。
注:资格审查部分正、副本,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注明“资格审查部分”;
技术部分正、副本,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注明“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正、副本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注明“商务部分”。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月23日15:0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桐城市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东南50米,桐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四层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1、项目单位:桐城市融媒体中心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
联系人: 詹先生
电话: 0556—6960200
2、代理机构:桐城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0556-6128320
八、标书评定
1、开标
开标将按本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和有关方代表参加。有效文件开标前,投标人代表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启封,宣读有效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报价和可能的澄清、说明等关键备注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招标人做好开标记录,记录须由有关人员签字存档备查。
2、评标
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招标人代表、技术等方面的人员组成,成员由三人或以上单数人员构成。
评标小组全面负责评标工作。依据公平、公正原则,评标小组应全面、充分地审阅投标文件(先开启资格审查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审查通过后开启技术部分审查,技术部分审查后,再开启商务部分),进行评审和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出评价结论。完成评标后,评标小组应按照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招标人及评标组的权利。在有充分理由的前提下,评标小组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利,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的权利。为此,招标单位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等,评标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自始至终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其有关人员透露。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通过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招标单位施加任何影响,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定标
招标人自评标结束之日起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收到评标结果异议的,按相关法规处理。
4、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当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5、违约责任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6、其他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1.5%收取,且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
九、签订合同
1、招标人和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
2、投标须知、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修改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