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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法院:强制扣划保单价值 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时间:2024-09-19

来源:桐城市融媒体中心

9月19日,桐城市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扣划被执行人保单现金价值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桐城市某贸易公司与被告桐城市某印务公司、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桐城法院组织调解,被告桐城市某印务公司、刘某需支付原告桐城市某贸易公司货款17万余元及利息。调解协议生效后,因被告桐城市某印务公司、刘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桐城市某贸易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桐城市某印务公司、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责令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收到材料后主动找到执行干警,表示目前其经济困难,负债较多,暂时无力一次性还款,希望法院组织双方和解,但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和解,均无果。

此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名下购买了多份分红型人寿保险,可能具有一定现金价值,随即前往相关保险公司进行线下调查核实,并依法冻结了有关保险。考虑到强制扣划保险,将会对被执行人刘某造成一定的投保损失,执行干警综合案件情况,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发出了《保险处置告知书》,告知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在宽限期限届满后,依法强制扣划已冻结的保单现金价值。

宽限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刘某仍表示无力一次性偿还借款。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遂再次前往保险公司,强制扣划了刘某名下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保险是保护居民财产和财富管理的重要手段,但绝不是逃避个人债务的“避风港”。接下来,桐城法院将不断拓宽对“非传统”财产的执行渠道,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如我在执”的高度责任感办好民生“小案”,全力以赴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让执行更有温度、更有速度、更有力度。(吴俊)

编辑:占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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