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法院:“调解履行+撤回保全” 促昔日好友握手言和
时间:2024-08-05
来源:桐城市融媒体中心
昔日好友因货款未付,友谊的小船即将倾覆。8月2日,桐城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通过耐心调解,被告主动支付了大部分货款后与原告达成和解,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并解除对被告公司的财产保全,双方重归于好。
经查,2022年10月起,原被告签订多份买卖合同,原告按约履行合同义务,但被告未支付相应货款。今年1月,被告欠付原告货款145万余元,原告经多次催讨未果,诉至法院。
案件开庭前,原告申请对被告公司名下财产予以保全冻结。承办法官深入了解案情后,为降低原告诉讼成本、消除对被告企业的不利影响,及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并组织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被告认可欠款金额,希望原告考虑自己难处,给予宽限期限。原告认为,双方虽有多笔业务往来,但被告欠货款数额较大,因一直不给才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承办法官告知被告公司不偿还货款不仅失去诚信,而且被保全后给公司的运营带来麻烦,对公司发展不利,同时劝导原告换位思考,把解决矛盾作为最终目的。
在承办法官释法明理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至此,这一矛盾得到化解,双方重归于好。(朱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