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不慎受伤 法院调解获赔偿
时间:2024-05-15
来源:桐城市融媒体中心
“8.8万元赔偿款已经收到了,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这面锦旗希望你们收下。”5月11日下午,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的当事人陈某将一面印有“崇法明理,公正廉明,感谢法官,弘扬正义”的锦旗送到桐城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法官的手中,表达对法官尽职尽责、公正办案的感激之情。
2023年3月起,陈某受被告桐城某文化公司的雇佣从事木工高空搭建,同年5月1日,陈某不慎摔伤,经医院诊断为右开放性胫腓骨下段骨折,住院治疗长达25天。经鉴定机构鉴定,陈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案件开庭审理后,该文化公司对陈某受伤的事实无异议。承办法官在梳理全案证据及听取双方的陈述后,考虑文化公司曾在陈某住院期间为其垫付了8万余元费用,陈某的伤情后期还需进行二次手术,承办法官主动召集原被告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法官向双方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告知被告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随后针对赔偿金额等关键问题组织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该文化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前赔偿陈某各项损失88000元。
双方对该调解方案均表示满意,陈某也如期收到赔偿款。(汪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