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桐城新闻网! (桐城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首页 要闻 镇街 部门 视频

当前位置: 桐城新闻网 > > 专题 > 呼应民生关切 办好民生实事

摘掉灯光“美颜滤镜” 还原生鲜食品“本色”

“生鲜灯”使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桐全面展开

新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3-11-22

来源:桐城市融媒体中心

1.jpg

图为桐城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大型商超督促其自查自改使用“生鲜灯”问题

近期,桐城全面开展“生鲜灯”使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切实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摘掉灯光“美颜滤镜”,还原生鲜食用农产品的“本色”,加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

“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通过增加特定颜色发光,改变灯具对特定颜色的显色能力,让食品的颜色看起来更加红润或鲜艳,能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存在“误导消费者”的问题。今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生鲜灯”, 如果12月1日后仍然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有可能面临警告或罚款5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处罚。

此次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肉菜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为重点对象,全面排查使用“生鲜灯”问题,督促市场开办者、销售者等自查,指导农贸市场摒弃各类“生鲜灯”“美颜灯”,还原肉类、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本色”,限期12月1日前整改完毕。

在走市场、入店铺的同时,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向经营户发放《关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函》,呼吁经营户诚信经营,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面向消费者宣传讲解“生鲜灯”的欺骗性,共护“舌尖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齐传俊)

编辑:占思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56-6125088 皖ICP备09026344号-1

桐城市融媒体中心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严禁复制或镜像

技术支持:安徽新媒体集团

皖公网安备 340881020005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