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构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网
——关于桐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调研
时间:2023-11-13
来源:桐城市融媒体中心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快速发展,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快递员、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最新的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高达8400万人。桐城新就业形态近年来也得到快速发展,在稳就业、稳增长和促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群众福祉,市总工会就此开展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和工作建议汇总如下:
一、新就业形态用工特点
新就业形态用工与传统劳动用工相比,呈现新的特点:
(一)劳动用工灵活化。新就业形态用工具有关系复杂、流动性大等特点。在新就业形态下,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多以完成特定事项为目的,形成临时性、短期性、松散性合作关系,有时一名劳动者可以为多家新业态企业服务。
(二)劳动薪酬去工资化。区别于传统用工的每月固定的薪酬发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获得的经济收入是以履行合作协议的形式来实现,收入具有不确定性,与个人劳动时间付出、季节、地域、网络平台传播度以及受众量等因素关联程度高。
(三)劳动方式多样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以自主选择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劳动场所可以无形化,也可以在不同区域发生,劳动提供地、服务接受地、劳动收入获得地往往分布于不同地区。从业者工作时可以仅用电脑,甚至是通过智能手机就能完成劳务给付的整个环节。
二、桐城市新就业形态发展及企业用工现状
(一)我市新业态企业类别
我市快递行业共有12个品牌快递,6家公司、9家分支机构。其中3家规上企业(中通、圆通、百胜极兔)。外卖送餐有桐城吉食速餐饮服务公司(美团)。物流企业有4家。新业态企业共有职工2980名。
(二)从业人员结构情况
从调查结果来看,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男性约占94%,女性占6%左右;从年龄结构上来看,28至50岁青壮年劳动力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的主力军,占比90%;从学历层次上来看,劳动者学历普遍较低;从行业分布和入职门槛来看,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网络外卖小哥、快递、货车司机等为主,对就业人员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不高,准入门槛低,就业人群主要为城镇新增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群体。
(三)从业人员工资待遇情况
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主要集中在3000至8000元区间,均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870元。从薪酬发放方式来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资发放以银行卡为主,个别企业通过支付宝和微信发放。
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的问题
(一)劳动关系认定有难度。调研中,一名送餐员谈论他的日常工作时说,平台与他之间没有严密的管理关系,日常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由他个人决定,收入依据以接单多少结算,而且他可以与多个平台建立关系,很难界定用工性质。对“工资事实”认定重要性不了解,认为只要薪水能正常发,不管是按日、按周还是按月,发放形式以银行打卡还是微信、支付宝都行,这就导致劳动部门在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时缺乏有力证据。
(二)社会保险参保率低。一方面,有不少从业者认为工资收入本身就不高,还要扣除个人应缴的保险部分,到手的工资就更少了,所以不愿参保;个别参保的也可能由于收入不稳定、工作单位变动大而中断参保。另一方面,不少从业者对社会保险政策知之甚少,参保意识不强,少数新业态企业刻意躲避履行社保缴纳义务,不愿为从业者缴纳保费。
(三)职工“受伤”维权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多从事户外工作,如快递员、送餐员在工作途中存在较大交通事故风险,但因劳动关系难认定,国家职业损害保障制度有待完善,造成从业者不能参与工伤保险,有些新业态企业只能为他们购买人身意外险,保障水平较低,因而从业者受到伤害时,难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平台企业管理不规范。国家层面对平台企业进入退出、订单安排、计件单价、抽成比例、薪酬构成及支付、劳动定额、奖惩等直接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规章制度,目前尚不完善。调研中,一位从业者诉苦:一天下来,有时投诉扣费就占工资的三分之一,平台企业不核实顾客投诉合理不合理,有投诉就扣费。
四、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对策与建议
从长远来看,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需要国家从就业、社保、劳动安全等一系列劳动标准方面作出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就目前桐城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调研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高度重视,支持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
自由灵活的新就业形态是未来就业市场的发展方向,我们应该高度重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着力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良好态势,共同促进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着力健全新就业形态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创新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机制和模式,不断提高新就业形态就业质量,增强劳动者获得感,实现高质量就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相辅相成。
(二)部门联动,防范新业态经济领域的风险。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桐城市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新业态经济发展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排查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及时发布预警报告,对风险隐患做到早预警、早介入、早化解;二是建立完善人社、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协作配合,形成以源头预防为基础、立案查处为手段、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目标的执法局面;三是加强和规范行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把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切实保障好劳动者在劳动报酬、职业培训、职业安全、卫生保护、休息休假等各方面的基本权益;鼓励和引导新业态企业建立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规范行业管理,统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标准。
(三)积极作为,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网 ”。
一是指导新业态企业规范用工行为,能以劳动关系规范的用工关系,指导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劳动关系规范的劳动用工,要求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协议,在协议中必须明确有关劳动安全、健康、社会保险、劳动标准等方面的条款;二是鼓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探索以网络平台为单位,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到工伤保险之中,加快建设“网上社保”,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参保提供便利;三是分类处理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的举报投诉,对于可以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的问题,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作好衔接,对于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深入细致做好从业者的思想工作,并积极引导其依法申诉、依法维权。
(四)发挥工会职能,当好职工的“娘家人”。
一是将新就业形态群体及时纳入到工会组织中来,深入开展“两新”组织、小微企业集中建会行动,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带动一批”的原则,做好全市货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络主播等重点群体加入工会工作。二是提供暖心服务,各级工会要开展送工作岗位,促就业创业;送技能培训,促素质提升;送温暖关爱,帮助纾困解难;送健康体检,保障身心健康;建工会驿站,提供便利服务等工作,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多暖心服务。三是开设法律援助窗口,由专业律师团队坐班,提供法律援助和政策咨询,开展普法宣传,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法维权开辟绿色通道,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四是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技能竞赛,选树行业典型,提升他们的成就感、荣誉感和归属感。 (王昌林 祝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