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非公证继承登记推进“减证便民”
时间:2023-11-06
来源:桐城市融媒体中心
近年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探索非公证继承业务,制定了《非公证继承(受遗赠)登记操作规则》,对非公证继承申请范围、申请主体、申请材料、办理流程作出了具体规定,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实行告知承诺制,对继承人身份确定通过网上公告+现场公告的方式扩大应知应晓面,并记入诚信档案库。设置非公证继承信息采录室,对非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告知书、询问记录等全过程录像存档,最大程度保护继承人的合法权利。
区别于传统的公证继承,非公证继承无须经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可由继承人直接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确定继承人身份并直接办理登记手续的一种创新举措,免去群众往返多部门跑路。截至目前,共办结非公证继承73笔,为群众节约公证费用约37万多元。(戴红霞 张一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