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规开展“五经普”
时间:2023-07-10
来源:桐城市融媒体中心
“五经普”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
经济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地提供普查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普查取得的单位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普查法纪,不折不扣执行普查方案,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来源:桐城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