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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甲镇:“224”工作法提升发展党员工作水平

时间:2023-05-31

来源:桐城市融媒体中心

为持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黄甲镇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推进“224”工作法,全面提升发展党员的质量。

坚持“两个标准”。严格政治标准,落实发展党员执纪执法部门政审联审机制,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四个阶段均开展部门联审,杜绝“带病入党”等情形,近两年共联审64人次。严格程序标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全程纪实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举办发展党员业务培训班,并对党务工作者不定期开展知识测试,测试成绩不理想的,镇组织委员将对其进行谈话。

坚持“两个明确”。一是明确目标。探索建立发展对象择优选拔机制,建立优秀青年人才库和发展对象储备库,实行清单式动态管理,每年对发展指标、结构、质量等开展1次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制定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不断优化党员结构。 二是明确责任。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权责一致、违规必究的原则,明确镇党委、总支、支部主要负责人为党员发展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本着“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接收谁负责”的原则,各环节均需相关负责人签字,确保各项环节全程把控、发现问题可追溯。

坚持“四个制度”。实施推荐制,拓展高质量的苗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必须通过党员推荐和群团推优方式产生,再提交支委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近两年来,共有38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公示制,拓宽监督渠道。将拟确定的发展对象和拟转正党员在党务公开栏张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个人或组织均可对公示对象思想政治、现实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向党支部反映。实施票决制,充分发扬民主。对拟接收的预备党员和拟转正正式党员事宜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票决,对赞成票达不到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过半数的不予接收或延缓发展。2022年以来,发展新党员9名,转正党员25名,延缓发展1名。实施三审制,强化各级责任。建立了党组织初审、镇党委预审、市委组织部终审的工作机制,逐级移交并审查确认,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整改到位。(郎晶)

编辑:沈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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