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三招发力提增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质效
时间:2023-04-26
来源:桐城市融媒体中心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系列法规制度作为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法”,对党管机构编制作出了全面系统的制度安排,是机构编制事业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桐城市委编办始终把学习宣传《条例》等系列法规制度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奋力谱写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新篇章。
以学习促提升,不断强化机构编制工作政治属性。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等系列法规制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在学深悟透中强化机构编制工作政治属性,把牢机构编制工作政治方向。一是狠抓“关键少数”强推动。始终聚焦《条例》等系列法规制度宣传的“关键少数”,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学习纳入市委常委会上会计划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依托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班开展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学习,主要领导多次在各类会议上强调机构编制纪律刚性约束。二是突出“点面结合”全覆盖。从“编办率先学,编委集中学,广泛动员学”三个层次推动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学习入脑入心。
以落实提效能,持续优化机构编制管理模式。聚焦《条例》明确的四项工作原则,准确把握其深刻内涵和工作要求,在完善重点领域体制机制、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优化机构职能体系等方面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一是坚持协同高效,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开发建设“智慧编制”系统,加大数据分析挖掘力度,完善数据指标体系,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决策科学化水平。加强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动,持续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确保科学、精准、高效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二是守牢总量底线,加大统筹力度,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持续推动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基层一线倾斜,切实做好编制资源统筹使用这篇大文章。三是加大调查研究,深入思考破解机构运行和职能履行出现的新瓶颈、新难题,切实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持续完善两单一图四机制建设,从源头解决“职责模糊、权责交叉、遇事推诿、执行不力”的现象,推动部门主动作为、高效履职。
以创新谋发展,全面释放机构编制改革创新效能。近年来,聚焦《条例》提出的“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目标要求,找准机构编制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大胆改革,锐意创新,全面提升机构编制改革创新效能。一是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二是机构职能体系持续优化;三是权责清单调整取得实效;四是管住用活编制资源。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法治化水平得到进一步彰显。(江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