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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三落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时间:2023-04-21

来源:桐城市融媒体中心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通过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落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治化,切实提升全市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性、合法性、民主性水平,为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桐城建设助力。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市政府每年向全市各单位征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求对照《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与年度重点工作,筛选出本部门牵头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市司法局根据市政府审定的决策事项,汇编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政府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公布,近两年,我市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1项。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全面推行重大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制度,既通过网络征集,又通过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群众参与度。组织专家论证,采取论证会,书面咨询、委托咨询论证等方式,充分听取专家对政策的意见建议。近两年,全市各单位网上征求公众意见34次,组织专家论证2次。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重大决策事项在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必须经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常务会议审议,有效保证了决策的合法化、程序化。近两年,市司法局参与重大及相关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100余次。(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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