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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3月1日正式实施

桐城:专项执法检查助力《条例》落地生威

时间:2023-03-02

来源:桐城市融媒体中心

今年3月1日,《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提高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领域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有效预防消费纠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日组织执法人员,走进城区各大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助力《条例》落地生威 。

执法人员对照销售门店经营台账,查看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的基本情况、购进渠道、对外销售数据等,重点检查电动车经营者是否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车;是否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认证不一致电动车及锂电池;是否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车及锂电池;是否对未经销售使用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拆卸原厂配件以及私自拆除限速器、私自更换大功率锂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此外,执法人员还向经营者发放了电动自行车销售提示单页,在门店醒目位置张贴《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解读重点条款,提醒商家依法合规经营。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宣传、贯彻《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的行政指导、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张真  齐传俊)

编辑:占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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