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题调研报告】加强学校保护 打牢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基础
时间:2022-12-11
来源:桐城市融媒体中心
有幸成为本次《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桐贯彻实施执法检查组成员,我才有机会比较深入了解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身为教师,我对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工作有切身体会。从学校保护这一层面,我谈谈三点工作体会。
一、我市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本情况
本次执法检查时长近四个月,从各校汇报材料和实地检查来看,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工作成效表现为:
第一,各校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全市中小学都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内设各处室负责人及班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内部分工具体、职责明确。市实验中学还将思政课教师编入学法、普法队伍。市实验小学等学校均有相关知识宣传视频、板报,通过开展主题班会、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知识竞赛和主题活动等方式,让学生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各校都聘请法制副校长,全市共聘请100名法制副校长;定期开展法制讲座、上法制教育课,以此提高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
第三,各校都密切关注未成人特殊群体。关注留守儿童、困境学生,建立学生信息档案,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学生心理咨询室。如桐城八中舍得投入,学生心理咨询室设施设备完善,咨询师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再如桐城二中对“四特学生”的摸排和家访工作落实较为到位。
第四,各校都不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增强教职工遵纪守法、依法治校、依法办事意识。
第五,市教育局开展系列活动,强力推进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今年5月,组织全市学校开展“师德师风师能建设”“防范学生欺凌治理行动”大学习活动,特别印发《2022年桐城市防范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了预防校园欺凌法制培训和未成年人法治思想教育。同安幼儿园还组织教师分析、研论各类未成年人保护案例,帮助教师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第六,各校都成立“家长学校”,带领家长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孔城教育集团校今年3月组织所有学校行政领导集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增强执法自觉性;对规模小的高桥小学、孔城小学组织家长全体一次性学习,孔城初中这样的大学校分年级召开家长学习。“家长学校”每年对家长授课两次,内容是对家长进行“家长应履行的义务和育人理念、育人方法”的教育,从而使家长按规定送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和监护好孩子成长。
第七,各校都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护上,从班主任例会、安全教育平台、微信群等平台进行一系列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提醒推送,行政排班、家长志愿者成立上放学“护学岗”,家校联勤联防联动。城区多所学校邀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警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等到校举办安全法治讲座,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第八,本次执法检查,极大推动了各校未成年人保护意识的再提升。在自查自纠材料报告中,各校对各自存在的问题分析得很全面,对下一步的工作打算也很专业。
二、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少数教育工作者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内容不清,还有人狭隘地认为就是“安全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意义,恰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将教育和保护结合,加强对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的培养。
2、家庭教育、亲子关系问题最为突出。家长过于焦虑孩子学习而对孩子关注过多、干预过多,缺少沟通和科学引导,孩子叛逆,亲子矛盾引发一系列问题。孩子对电子产品依赖,而家长监管不力甚至是失控,造成孩子厌学、沉迷网络、效仿社会上不良青年行为而出现感情失落、学业失教、健康失保、安全失防、心理失衡、道德失范、行为失控等情况。
3、未成年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上升到精神伤害,往往是隐性的,苗头不易发现,造成心理阴影,有的还伤害升级。教师非心理健康专业人士,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靶向不够精准,主要集中在低年级学段。
4、各校对留守、困境、特殊心理、特殊家庭、特殊个性的未成年人都有摸底和建立台账,但各个学段之间没有有效衔接。
5、文体设施不足、文艺类专业师资配备不够。学生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室、体育运动场所等设施不足,加上艺术类老师紧缺,校园文体活动内容不够丰富,课后服务和社团活动的安排没办法真正落到实处,有的就成了集体补课、传授新课,学生减负不能真正落实。
三、做好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建议
《未成年人保护法》列举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的六个层面和领域。我以为,学校保护是实现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阵地和主阵地。学校是未成年人聚集最多的区域,是未成年人活动最丰富的场所,学校是与家长联系最紧密的组织,学校是与政府、社会各界有着广泛联系的单位。学校应当加强家长学校的功能,给家长以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完成对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责任;应当参与妇联、街道、社区等关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普及宣传、培训学习工作,为全社会树立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作出努力,以引领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应当与文旅体、网信办等部门一起,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文明素养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以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应当充分研究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时代特征,为各级政府实现对未成年人的政府保护提供优选方案;应当切实掌握未成年人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情况和不良表现,为公、检、法和司法行政部门实施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建言献策,对家庭教育严重缺位的,配合相关单位和检察机关下发督促监护令。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教育部第一次就未成年人保护制定的专门规章。这部共八章63条的法规,是学校实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纲领性文件。当前,各校和广大教职员工应认真学习贯彻这一法规,明确学校保护职责,按照一般保护和专项保护的要求,逐项落实管理要求,健全保护机制,完善保护机制,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当然,学校保护离不开家庭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协作同力。“六位一体、协同保护”,才能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质增效,这也是全社会必须协力完成的一项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桐城二中副校长汪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