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题调研报告】完善部门协作机制 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时间:2022-12-09
来源:桐城市融媒体中心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振兴,关系千千万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深刻阐明了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职责使命和工作要求。桐城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群体,通过进村入户走访、访谈等方式,广泛了解情况,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多角度调研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11925人,其中留守儿童1097人,孤儿17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0人,在校学生79409人。市民政局在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1、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建立了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主任、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桐城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市未保委办公室设在民政局,承担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联合多部门先后制定印发了《桐城市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办法》《桐城市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和个案会商制度(试行)》《桐城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督查工作规程》《桐城市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护风险评估和处置规范(试行)》,全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效运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2年4月11日和9月28日,分别针对未成年人特殊个案,市未保委办公室启动“1+9+N”会商模式,成员单位结合工作职能逐一讨论会商,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工作方案,持续追踪工作实效。
2、强化生活兜底,提升保障水平。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市17名散居孤儿、12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入全国儿童福利系统孤儿保障范畴。今年1至10月,全市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 156.22万元、孤儿助学金26.4万元。扩大保障范围。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重残、重病和家庭经济贫困儿童,按照程序纳入保障范围。全市1894名残疾儿童均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范畴,已发放资金390万元,为519名困难残疾儿童发放生活和护理补贴35.5万元。
3、强化关爱服务,拓展关爱领域。建立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台账,督促指导儿童主任完善“2+4+N”走访机制,暑期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防溺水安全走访和宣传教育实现全覆盖。开设儿童自护课堂,涵盖预防溺水、预防侵害、预防拐骗等多种内容。搭建关爱服务平台,整合社会资源,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优势,为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启动了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印发《桐城市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方案》,市未保委成员单位、镇(街道)党员干部广泛参与关爱行动。
4、强化监护干预,提升监护水平。着力推动形成以家庭监护为主体、以监护支持、监督和干预为补充、以国家监护为兜底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体系。一是完善发现报告机制。充分发挥村(居)儿童主任主动发现报告作用,及时处置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面临的潜在风险。二是加强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检察、妇联等部门联动协作,参与检察院制发《家庭监护督促令》,联合开展家庭教育。三是完善国家监护。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配齐设施设备和人员,为有需要的困境儿童提供临时监护。依托安庆市儿童福利院开展长期监护,已成功委托安庆市儿童福利院代为养育1名孤儿与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特点,现存的主要问题表现在:
1、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工作队伍薄弱。一是部门之间沟通体制和联动工作机制还不顺畅,未实现有关信息通报共享。二是工作队伍薄弱。市“未保”办人员配备力量不足且没有专职人员。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均为兼职且流动性大,缺乏专业普法、开展社会工作等能力。
2、家庭教育的缺失和方法不当。一是部分家庭监护职责履行不到位,由于父母离异、外出务工等原因,孩子在缺少父爱和母爱的环境中生活成长,身心健康得不到很好的保护;二是部分父母过分溺爱子女,使子女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极易受到各种不良风气影响,容易催生失管、涉罪未成年人。
3、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参与度不高。一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参与度不高,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现实需要差距较大。二是全社会法治氛围不够浓厚。《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但多数人并不了解强制报告制度,日常生活中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的行为,被认为是“家务事”。三是政府缺乏统一的协调组织,政策支持不足,社会组织参与范围有限,志愿者力量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对策
1、完善机制,加强部门联动。一是强化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市未保委成员单位的分工、协调、衔接机制,充分发挥个案会商、重大事项会商等机制的作用,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相互融合。二是选优配强队伍,各级各部门安排专人抓细抓牢“未保”工作,“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要专人专岗,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考核细则,制定儿童主任补助标准,全面落实服务报酬。鼓励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对于考取相应等级证书的给予不同奖励,激发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专业水平。三是建立统一高效的强制报告受理处置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对主管行业和领域内的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又不构成违法犯罪的,支持用纪律和行业管理规范等手段追责。
2、标本兼治,实现国家监护和家庭监护有效衔接。一是发挥社会工作者、社区网格员、儿童主任、儿童之家和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专业优势,指导未成年人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二是加大对不依法履行家庭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的惩戒力度,在现有惩戒机制基础上,考虑将不依法履行家庭监护职责纳入治安处罚范围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中。对因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情况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或受到侵害的,由检察机关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家庭教育、跟踪回访。三是政府要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对家庭监护的监督引导,夯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细化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国家监护兜底作用,实现二者有效衔接。
3、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搭建沟通新桥梁。目前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由地级市开通,县级市无需开通。此热线能为有需要的监护人或者未成年人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心理疏导与情绪抚慰、个案帮扶与转介、未成年人生活困难求助、受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线索等相关服务,搭建起未成年人、社会各方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社会资源之间的新桥梁,但当前保护热线接听非常繁琐。要发挥热线价值和作用,一要简化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接听程序,如拨打12345之后,直接按0或者1等其他数字,然后直接转接到地级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或者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统一受理线索。二要增强热线受理质效。培养专业的社会工作人才和心理咨询人才,作为能力支撑;建立热线辅助支持系统,包括专家咨询团队、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法律服务、心理服务机构,提供更加有力、高效的维权和帮扶服务。
4、建立平台,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当前政府部门之间、政府和社会之间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作用发挥依然存在条块分割的局限,表现为职能的交叉或空白。急需由地级市牵头,依托各部门原有未成年人信息管理平台,整合民政、检察、公安、司法、教育等部门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和帮扶资源,引入第三方力量,开发适合本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的综合信息共享平台,推动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与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信息共享平台有效衔接。建立标准统一、动态更新、一人一档的儿童信息台账,搭建常态跟踪、个案管理、纵横联动的救助保护工作平台;汇集社会资源、专业力量,形成纵横联动的未成人保护工作体系。(桐城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