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题调研报告】立足司法行政职能 守护“少年的你”
时间:2022-12-09
来源:桐城市融媒体中心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为做好广大未成年人普法教育、服务管理工作,市司法局立足自身职能,积极行动,主动作为,提升青少年的法律素养、法治意识,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保障,全面提升青少年普法成效。
为更好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桐城市司法局针对青少年普法工作特点,专门成立了以21名年轻司法干警组成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先锋队”,并进行专业培训;开展“青少年法治课”大奖赛活动,以赛促训,让每个干警在实践中提升综合素养,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上”,使人人成为法制宣传小能手。9名司法干警在全市13所中小学中担任法治副校长,并深入各校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力推动青少年普法举措落实
1、深入学校,提升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今年以来,以《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举办法治讲座20余场,通过“以案释法”、“现身说法”,在校园营造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同时,充分发挥法律志愿者、法治副校长及法治辅导员的积极作用,为建设平安校园保驾护航。
2、深入社区,延伸青少年法制宣传。通过开展司法干警、律师进社区等活动,为广大青少年的家长们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咨询,提高家长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巩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真正取得了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教育一代人、引导两代人、影响三代人”的效果。同时,为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手段,我们与市文旅体局、市电影公司合作,以电影下乡为载体,寒暑假期间在社区、乡村中心广场等播放青少年法制宣传微电影,让广大青少年在娱乐中学法、懂法、尊法、守法。
3、贴近青少年,关爱留守儿童。市司法局重点关注留守青少年问题。市司法局青少年普法教育先锋队利用周末或寒暑假,先后前往孔城、大关、龙眠等地,进村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活动小组不仅为留守儿童送上生活学习用品,还根据其家庭环境、生活环境、教育环境,以说故事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
(三)、立足职能,提升青少年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1、应援尽援,护航未成年人维权。健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便捷服务机制,在各镇(街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法律援助中心设立“青少年维权岗”,同时在团桐城市委设立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市特教学校设立了“您有急难愁盼,我来法律援助”维权工作站;对涉及青少年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素质高、业务强的律师优先办理,畅通服务渠道,细化办案措施,确保青少年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七五”普法(2016-2020)期间,我们办理未成年人维权案232件。今年以来,我们共办理57件,极大维护了青少年合法权益。
2、应管尽管,落实“个性化矫正”。目前我市有2名未成年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局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制定了“个性化矫正”措施,同时对于未成年矫正对象单独设立管教场所。一是严格保密信息,保护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身份,矫正档案严格保密,单独存放,一律不对外公开;二是突出个性矫正,针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年龄、心理特点、身心发育需要、犯罪特点等特殊情况,对其进行评估,从而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矫正计划及矫正方案,并在方案实施的过程中,严格掌控矫正对象的思想和行为动态,根据情况变化所需,调整矫正计划和矫正内容;三是注重教育感化,针对未成年人的逆反心理比较严重的特点,侧重于感恩教育、道德教育和心理辅导;四是严格管理,提高社区矫正的监管质量和效率,提高家长的监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更好地发挥家庭的帮教作用。
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现存的问题及原因
1、学校、家庭、社会的协同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普法工作存在表面化现象。青少年的法治教育离不开社会、学校和家庭三者的共同努力,只有三者相互配合才能使青少年接受全面、系统地法治教育。据统计,普法教育课程在全市中小学开设不均衡,课时、教材和教师没有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存在表面化现象以及普及率低、覆盖面窄的现象,因此,法治教育工作收效不明显。同时,家庭环境也是影响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重要因素,父母对子女的法律意识甚至是道德品质的影响是深远的。当前社会上还存在急功近利等不良现象,青少年很容易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从而冲淡了法治教育的效果。
2、法治教育内容单一、缺乏创新性。在进行普法教育和普法宣传过程中,法律工作者的知识结构和能力层次不同、普法方式较为单一,某些内容枯燥乏味且缺乏创新性,不能满足当前青少年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需求,主要表现在:有些法律工作者接触新媒体的深度不够,不能将互联网技术同普法教育有机结合,从而影响了普法教育效果。
3、普法教育对象未真正实现“全覆盖”。诸多法治教育活动主要针对在校学生,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的在校生,对于管理相对松散的职业学校学生及毕业未就业的学生群体等,普法教育不够到位,缺少必要的教育与引导。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和对策
1、统一思想认识,建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责任单”。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涉及社会、学校、家庭和未成年人自身,因此,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是一个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坚持“党政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家庭、学校、社会广泛参与”,一手抓提高未成年人的自身素质,一手抓改善外部环境,消除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土壤和条件,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要充分协调各部门,落实工作责任清单,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筑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防控网”。
2、提升法治宣传效果,为未成年人打好“预防针”。一是积极创新普法工作方法,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微信平台等,开展好网上宣传教育;二是拓展普法宣传阵地,在注重学校法治宣传教育的前提下,推进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要成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每个家庭要培育、养成好家风,每位家长都要重言传身教,同时要做好未成年人的自律教育,避免误入歧途。
3、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一是让未成年人享受到优质的点对点法律援助服务;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联系,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制,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三是完善监督管理,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案件,由指派的律师全面了解案情,认真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动因,加强调查取证,详细剖析犯罪过程,依法提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意见,提升辩护质量和效果。
4、持续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为“失足”未成年人提供“救生圈”。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同时争取、动员当事人家长或者其他亲属的配合和支持,共同做好思想转变、德行养成等工作,为“失足”未成年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促使“失足”未成年人悔过自新,防止重蹈覆辙。(桐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