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
时间:2022-12-05
来源:桐城市融媒体中心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这些新目标新任务,就是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行动指南。站在历史和全局的战略高度,把握新时代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不负重托、不辱使命,是我们每一个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者必须面对的新课题。
一、履职尽责,提升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至第四卷,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国家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在现实工作中,我们一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保障发展、保护生态、服务民生、维护权益”和“两个统一”行使职责,深入推进“多规合一”改革,最大限度提升自然资源利用质量、效益和效率,不断提升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同时,要根据自身工作需要,积极主动学习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领域的新知识、新业务,熟练掌握新技术、新本领,以更加饱满的状态、更加主动的姿态、更加积极的心态,实现自然资源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新的跨越。
二、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
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认真探索研究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持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大力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带着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超前的战略思维,着眼长远、把握大势,坚持把桐城发展放到全省乃至全国的大格局中进行谋划,加强与国家和省级战略规划的相互衔接,一体推进市镇两级国土空间规划、各类专项规划以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建立全域统一、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抓住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新机遇和发力点,在摸清底数、把准方向的基础上,探索规划“留白”制度,为未来发展预留弹性空间,千方百计解决城市(镇)发展空间问题,为桐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支撑。
三、抓好生态保护修复,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在保障发展方面,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不断提高用地服务保障水平。一是用好增量,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对绿色环保、智能制造、新能源等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项目和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用地,要坚决应保尽保;对高污染、高耗能、低效益等国家限制或禁止发展的产业项目,坚决不予供地。二是盘活存量,深入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工业土地清理处置专项行动,大力开展“腾笼换鸟”工程,以“亩均论英雄”逼出土地含金量,稳步提高土地利用水平,为城市建设提供坚强的用地保障。三是全力抓好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好“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以及闲散土地盘活利用。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力度,持续加大耕地、林地、湿地等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私挖滥采、“大棚房”“违建别墅”违法占地、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破坏森林资源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持续深入推进卫片执法检查、自然资源例行督查整改等各项工作,始终绷紧自然资源保护“一根弦”,凝聚全民保护资源、共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强烈共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耕地利用优先原则,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做到农地农用,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牢牢守住中国人自己的饭碗。要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加快推动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进一步巩固深化绿色矿山生态恢复建设,加强森林资源和湿地保护,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构建生态文明体系,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的有形边界,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空间的占用,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坚定不移的决心,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确保中华民族千秋万代永续发展。
四、拓展用地空间,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
用好用活省级土地审批权下放的政策利好,高效用好新增指标,推进全域闲置低效用地的清理整治,大力拓展用地空间,坚持“土地跟着项目走”,妥善处理好规划过渡期内“两规”一致性问题,有力保障支柱产业和重点产业链条、重大产业集群项目用地。主动服务国家、省市以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做好资源要素保障,拓展“标准地”“标准厂房”、新兴产业用地新模式,全方位提高土地要素供给质量和使用效益,推动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用足用好自然资源和规划政策,推进村庄规划全覆盖,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修复,助力乡村振兴。结合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摸清全市自然资源家底以及土地现状分布,并以此为基础,挖掘全市土地利用潜力,通过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拆旧复垦,坚决守住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红线,进一步优化乡村用地布局,改善人居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充分受益,推进农村宜居宜业。
五、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要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推行极简审批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事务的管理,持续推动不动产登记“零资料办”“不见面办”“交房即办证”,全面提升不动产统一登记效率和服务水平。建立规划、指标、征地、供地、审批、登记“六维一体”服务体系,推行不见面审批和容缺审查机制,提升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效能,努力实现“征地即供地、拿地即开工”,推进投资项目建设,降低交易成本。始终践行“一改两为五做到”,在全系统营造良好的“亲清”政商环境,努力为桐城实现进军“全省十强”、打造“人文胜地、智造名城”的发展目标当好排头兵、作出新贡献!(作者系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