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桐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时间:2021-12-26
来源:桐城市融媒体中心
桐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5日召开第41次会议,决定: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4日在城区召开桐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建议这次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桐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桐城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审查、批准桐城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桐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安庆市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表决通过法制、财政经济、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